(一)范圍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應當依法開展自主環境保護驗收;編制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建設項目,不需要開展自主環境保護驗收。自主環境保護驗收的范圍為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措施。其中,環境保護設施是指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以及開展環境監測所需的裝置、設備和工程設施等;環境保護措施是指預防或減輕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的管理或技術等措施。(二)期限驗收期限指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
2023-05-04 環境檢測 375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51號) 第二十六條規定:“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建設單位應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的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建設項目沒有進行試運行的,應當在其完工后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2023-03-21 環境檢測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