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評價機構在開展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工作
2022-11-08 12:50:52
環境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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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準備過程質量管理
(1) 在合同洽談評審、資料審核、資料收集等過程實施相應的質量管理。
(2) 評價機構在開展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工作時,應與被服務單位簽定技術服務合同(或協議),約束各方行為并承擔相應責任。
(3) 評價機構應制定合同評審程序文件,確保對委托評價合同進行有效評審, 使評價工作正確、及時和有效,保證評價機構能力和資源滿足客戶要求。
(4) 評價機構在開展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工作時,被服務單位應出具技術資料承諾書,確保所提供技術資料真實、可靠。
1.1.2 實施過程質量管理
(1) 在工程分析、健康危害因素識別與分析、現場衛生學調查、評價方法選擇、評價報告編制和評審等環節實施質量控制。
(2) 根據評價項目情況和客戶要求適當選擇評價方法。
(3) 開展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檢測前,應明確檢測任務的目的、性質、內容、方法、質量和經費要求等,評估能力和資源能否滿足需要。
1.1.3 評價報告編制質量管理
(1) 在評價報告技術審核、批準和申訴等環節實施質量控制。
(2) 在評價報告審核實行分級審核制度,至少包括非項目組成員審核、技術審核(由技術負責人或指定審核人實施)和出版前校核。
(3) 評價報告有唯一性編號。
1.1.4 檔案管理
(1) 建立評價檔案,評價檔案應至少保存 20 年。
(2) 評價檔案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 委托文件(合同、協議或委托書);
2) 建設單位提供的技術資料(設計文件資料等);
3) 評價報告及審核記錄;
4) 其他于評價相關的記錄、資料。